集体学法第一期
2015年9月20日上午,我所律师集体学法第一期“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理论与实务”开讲了。活动邀请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资深法官李长鹏授课。李法官首先从当前法治环境大格局开篇,提出“三为四化”概念;接着,解读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等方面的重要条款,并结合多年办案实践经验举出案例加深理解,并归纳总结出“诉状五定”、“送达2713”等独具匠心的特色名词。张利、李和亭等律师不时提出具体问题与法官穿插沟通,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活动中途,武广韬主任匆匆从外省赶回榆林,参加了学习活动。他总结:法治国家,律师践行。当下国家司法政策将律师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深感重任在肩,而法官与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应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欢迎法官向律师布道解惑。学习是律师执业的根本,贯穿律师执业生涯的始终,希望律师边学习、边实践,多和法官交流学习心得,共同进步。
活动持续两个多小时,我所20余名律师参加。本次活动是我所集体学习制度的首次落实,今后将持续推进,将集体学习活动常态化。
作者:邸飞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823 更新时间:2015-09-24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