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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刑事部组织旁听刑事案件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2016419日在刑事部部长李和亭的沟通和组织下,我所刑事部成员前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

上午9时整,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随后全体成员起立,法官入庭并敲响法槌宣布开庭。法官首先核对了被告人李某某的身份等各项信息,接着公诉人宣读了对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之后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就李某某涉嫌犯罪的各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最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坚持认定被告人李某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辩称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应当定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更为妥当,控辩双方依证据和法律针锋相对,各执己见。最后由于案情比较复杂同时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所以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依法依规,庄重严肃。刑事部的每位成员都认真地听,仔细地记。庭审结束后,刑事部的每位成员都表示参加此次旁听活动获益匪浅,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使他们对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法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的职能分工有了更加清晰认识,也学到了一些庭审中的辩护技巧以及相关刑辩法律知识。希望以后多多举行此类活动,多实践锻炼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和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作者:陈震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861    更新时间:2016-04-21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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