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所刑事部组织旁听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深感律师执业保障任重道远

 

20161018日下午,我所刑事部组织部分律师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被告人李旺鹏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一案的发回重审。庭审中因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一度扰乱法庭秩序,辱骂并围攻、冲击辩护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致使庭审一度中断,旁听律师深感执业保障任重道远。 

被告人李旺鹏曾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榆林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上诉后,省高院二审发回。重审庭审从下午三点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多。因此案从发案到现在已四年有余,加之控辩双方争议较大,在榆林市颇有影响。富能、正北等十余名律师以及被告人、受害人家属共30多人参加旁听。

榆林市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李旺鹏在20123月份一天,因听人说被害人李某家中存有大量现金,遂产生盗窃作案的想法。6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旺鹏准备好口罩、手套、透明胶带、手电筒、匕首等工具,只身窜至邻居李某家实施盗窃作案,期间被李某发现并发生厮打,在被李某识破真面目后,李旺鹏遂杀人灭口,持刀将李某捅倒在地。在抢得现金7400元后,又将李某患精神病的妻子马某残忍杀害,并逃离现场,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李旺鹏的刑事责任。并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李旺鹏构成犯罪的共21项证据。被告人李旺鹏的辩护人、正北律师李世义和纳智律师崔香香认为该案存在许多疑点,口供的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存在问题;指控证据收集违反办案程序;属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们在庭审中履行辩护职责认真规范,并无违背事实和法律之举,即使如此,在庭审调查质证阶段,就受到到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的多次打断和指责、谩骂,后发展到冲向辩护人殴打,审判员、法警制止也一时无济于事。在此过程中,富能律师同仁始终站在辩护律师李世义和崔香香的前面,保护着其人身安全,保持着克制和尊严。体现了榆林律师的团结精神和职业素养。

通过旁听这次庭审活动,青年律师对辩护人的职责和使命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对所面临的职业风险和挑战也有了更为真切的体会。彰显了富能律师团结、担当的情怀,对法治充满期待。

市律协会长、我所主任武广韬参加了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慰问了辩护律师、与旁听律师交流总结了执业经验和感受。

 



作者:陈震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749    更新时间:2016-10-26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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