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省律协召开行业税负调研座谈会

武广韬汇集榆林同仁意见交流

 

2012年5月17日上午,陕西省律师行业税负调研座谈会在省政协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举行。省律协副会长韩永安主持,秘书长张新春出席。省律协副会长、榆林律协会长武广韬与各市律协选派的事务所负责人、财务人员共同汇报交流。省律协行业税负调研组负责人林敏旭、杨喜涛、 白中伟就调研组工作情况与会同仁进行通报。

 

       

 

税负是长期困惑全体律师的问题,也是行业协会十分重视和努力的课题。本届律协组织专门力量,广泛调研,形成报告,由省律协与税务机关充分协商、沟通,欲参照重庆税务部门制定下发《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有效经验,以依法纳税、规范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 绝对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降低律师税负为目标,以律所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增值税管理、个税实务操作三个指引 ,逐步实现四个目标,1、规范管理, 2、取得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认可,3、合理降低税负,4、预留发展空间。本次座谈会是推进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

为充分反映榆林律师税负实际和呼声,5月13日上午,市律协组织举办了榆林律师行业税负情况座谈会,正北、文星、富能、文生、东源、格道、尊尚、纳智、永嘉信(榆林)、海内、博照11家事务所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三十余人参加。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卫东主持会议。会长武广韬,副会长曹生勇、高应林,副秘书长王杰出席并分与参会代表分别发言。

针对榆林36家律师事务所中国仍有办所15家的实际,他们对国办所纳税依据强烈要求明确。为鼓励支持到基层设立律所,建议对地市律所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征收3%缴纳增值税。并认为对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尚不具备条件,应制订适用于律师行业的税务征收办法,可参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制订律师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对律师行业实行查账征收,允许律所扩大支出范围,取消合伙人每年42000元生计费,可税前列支合伙人工资,按每月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对律所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法律援助的所内补贴,接纳大学生就业支出,均应允许税前列支或扣除等。

武广韬汇集上述意见,在座谈会上作了详细汇报和交流,与会同仁对榆林律师发展和税负调研进行的准备,给予充分肯定。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6930    更新时间:2017-05-20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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