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徐良河律师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

7月25日至27日,陕西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在西安隆重召开。会上,我所徐良河律师被评为2014——2016年度陕西省“省级优秀律师”。大会同时对2014——2016年度陕西省“三秦十佳律师”、50名“省级优秀律师”和39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
徐良河律师曾于2011年被评为榆林市“塞上十佳律师”。他1996年开始执业,现为我所资深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榆林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目前担任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榆林市审计局、榆林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律顾问。
附:徐良河律师事迹材料
平民律师的情怀
——徐良河先进事迹
来自于平民家庭、服务于平民百姓、平价的收费而不平庸的业绩,是平民律师的特征。这正是塞上从业20余年徐良河律师的真实写照。
徐良河,男,汉族,1964年出生佳县,艰苦求学,1983年毕业于榆林学院中文系。从教10余年,自学法学考取律师资格。1996年执业,2002年辞去公职。现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九三学社社员。
徐良河律师出身平民家庭,深知平民百姓对法律服务的渴求和难处。他从执业第一天起,就确立要做平民律师。
他至今坚持不管熟人还是生人,仍是免费咨询。他衣着朴素、行色匆匆出入法庭。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对家庭贫困的,先代理后收费。家庭特别贫困的,进行法律援助或免费代理。出差办案,住普通连锁酒店、小餐馆就餐。低标准代理费,但不降低服务水准。
代理闫江永诉郝继明、李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两次往返山西临县、太原,判决赔偿近90万元,现已执行回60多万元。考虑闫伤情特别严重,仍需治疗,免收代理费,仅收取2000元差旅费。代理李引男等诉人保河曲支公司、陈贵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当事人开始选择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车辆所有人,神木法院判决生效后,无法向车辆所有人执行赔偿款项,经常到神木法院闹事,并到西安、北京等地多次上访。后来咨询徐良河律师,他建议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起诉肇事相对方及保险公司,并免费代理。经两审终审判决,人保河曲支公司赔偿李引男等人经济损失30多万元并执行兑现,解决了神木法院一个“老大难”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他免费代理的高成云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任晓红离婚纠纷、刘卫力等人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曹军林保证合同纠纷、曹永胜民间借贷纠纷、刘荣厚、乔廷伟五荒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先后为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挽回经济损失近几百万元,无不体现着平民律师的情怀,确立了三秦律师耕耘塞上、服务普通民众的执业形象。
徐良河律师怀揣平民情节,服务不断进取。执业至今已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先后担任榆林军分区、榆林市审计局、住建局等十几家单位法律顾问。钻研的精神,精湛的业务,使他在业界赢得信任和口碑。
榆林市特大贩毒案首犯冯学刚被指控贩卖hailuoyin9000多克。徐良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通过细致阅卷,发现其中2600多克缺乏证据支持,另外运输6000多克其属于从犯,同案三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冯学刚被判处无期徒刑,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担任肖子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二审辩护人,其根据种植面积(南北长34米,东西长11米)与指控种植的七行数,提出被告人种植的罂粟不可能有7049株,只能是几百株,根据收获罂粟膏,最大推算是1500株左右的辩护意见,为二审法院采纳,将肖子强由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二年。担任子洲县审计局干部高子中玩忽职守上诉案辩护人,认真钻研,发现其没有玩忽职守行为,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担任佳县武强则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薛巧平代理人,仗义执言,庭审指出武强则不是故意伤害,是故意杀人,法庭采纳其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量刑。其辩护的贾飞荣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有180名集资人报案,涉案金额达8700余万元,徐良河律师认为贾飞荣没有参与集资行为,也没有分红,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判机关最终虽然在定罪时没有采纳辩护意见,但在量刑时考虑了辩护意见,对贾飞荣判处免于刑事处罚。辩护的高小军诈骗案件,其就定性问题,提出高小军是根据居间合同约定收取报酬,不是诈骗,最终公诉机关以不起诉结案,雷治国行贿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他还成功代理榆林市恒达政市工程公司被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一审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历时八年多,十几次往返西安,提起反诉,最终使委托人不仅没有支付被诉的100余万元工程款,还取得赔偿十几万元;代理神府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最终经调解取得违约金200多万元,还有张树藩、李文斌、高兴华、郭永军等人诉赵生堂侵害共有权纠纷案件,赵生堂将与原告等六人共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私自出让他人,为此,其代理张树藩等四人提出诉讼,经多次协商调解,赵生堂给张树藩等四人赔偿经济损失130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些案件,无不体现了徐良河律师认真负责,业务过硬的执业素养。
他在从业同时,不断学习总结,提升自己。2006年撰写《论律师文化建设》一文,在省司法厅、省律协征文中评为“优秀奖”。2008年《冯学刚涉嫌运输毒品案》辩护词,在全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辩护词评比中获得三等奖。撰写的《房屋产权七十年的表述错误》在《榆林日报》登载,反映热烈。2011年撰写的《统战工作在榆林地区解放战争中取得的成就》,获得榆林市委统战部颁发的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二等奖。
2001年被榆林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4年被九三学社榆林市委员会评为2013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2011年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塞上十佳”律师。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7255 更新时间:2017-08-03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