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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斥农村、城镇双重赔偿标准

 

去年此时,堂妹肇事罹难。而今法院判决欲取农村居民标准,我除了无奈只剩下愤怒。

身为法律职业人,我不忍谈及这一命题,但又无法不去触及,并切身感受他的无情与残忍。对此,我内心隐忍着愤怒与厌恶,憎恨制定这一非人道标准的所谓“权威专家”,并莫名地产生也许应当让他们也品尝一下失去亲人而被法律区别对待的滋味。可惜我无法知道,他们是否可曾感受过。

我不想给生命下个定义,也不想去评价生命的价值,我只想看到每一个中国公民,能够在自己的国土上被平等的尊重与保护,而不会被一些所谓的国家精英分门别类,贴上价格标签。

城市与农村,仅仅是生活方式、谋生方式的不同,也仅仅是一个地域名称的不同。我不知道除此之外,城里人与农村人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谁如果知道,请你告诉我。

我是从农村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但我深深的热爱着生活在土地上的人儿,他们淳朴、善良、勤劳,他们是统治阶级的顺民,接受,再接受,以致逆来顺受。他们被牢牢的束缚在土地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终身的把自己奉献给土地,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廉价的奉献给“城里人”。可他们真的不知道,他们的劳动是廉价的,他们的生命、身体也是廉价的。他们不会想原因,不会问为什么,当有一天噩运降临到自己头上时,脸上所显露出的也只是漠无表情。这能怪他们吗?也许他们知道,他们真切的感受到,城里及生活在城里的人就是好,所以他们拼命的想让自己的孩子脱离土地,升级为城里人。这也许就是他们对于不公平、对于命运的最决绝的反抗。

但是,生活的无情就在于他的不可预测性。在父母拼命想把孩子通过读书升级为城里人的过程中,孩子本身又是被无情的区别对待,被歧视。有些孩子,已经永远无法知晓,但,有些孩子,却要面对这残忍的现实。那些因为意外而失去生命的农村孩子,也许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不用再去承受这冰冷的、无情的歧视,可以安静的离开。但他们肯定是不幸的,在还没有改变农民身份之前就离开了,何其悲怆,令人叹惋啊!而他们的亲人,还要在承受巨大伤痛的同时,再忍受“双重赔偿标准”的歧视,我们难道仍无动于衷?至少,我不会安静!

这是赤裸裸的歧视——对人的生命。这比白人歧视黑人,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更令人愤恨。这种外表裹着华丽外衣,套着冠冕堂皇的说辞,比直接的发布歧视命令更令人可恶,无耻之极。

        我本想论及《让生命平等的沐浴法律的公平正义——兼谈在城市就读农村学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话题,但是,刚一下笔,我发现我错了。我为什么要去为一个愚蠢透顶的标准而大费笔墨才华,为什么又要为一个早已腐朽不堪的标准再添加所谓的新情况、新因素,而去博得官方认可?不必了,因为他的存在本本身就是人神共愤,天怒人怨的“极品”。

物极必反。是错的,你对不了。是糟粕,你成不了米。我诅咒你,不是因为你美,而是你让我已痛彻心扉。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双重赔偿标准”将不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人们也不再谈起他。而离这一天,已近在咫尺。我坚信,这一万恶的“标准”一定会被历史所唾弃,遗臭万年……而我高兴,到时你已死,而我仍然可以欣赏日出、日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作于堂妹肇事罹难一周年之际



作者:马飞荣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332    更新时间:2013-11-18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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