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学法第二期
——曾是富能人师安宁赴我所讲授“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与物权保护实务问题”
2015年10月29日上午,我所集体学法第二期“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与物权保护实务问题研究”开讲啦!本次活动由我所邸飞副主任主持,由曾是富能人,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师安宁律师主讲。他从律师学习知识的“系统化、专业化、综合化”法律思维入手,讲解了案例指导制度、司法解释体系、司法归类、简单问题复杂化与复杂问题简单化转换、土地物权的政治和经济功能、矿业权出让中纠纷的解决、典权制度特点、合同化的担保制度等问题,还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60余名律师全神贯注认真听讲。
课后,武广韬主任做总结发言:感谢曾是富能人的师安宁律师回榆讲课,讲课内容丰富多彩。在当前法治社会对律师地位提高的情势下,我们律师更应不负众望、迎难而上,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律师执业虽然辛苦,但这正是我们肩负的使命所在,没有哪一个行业不需要艰苦的付出,法治尚未成功,律师仍当践行。他引用马英九在就职讲话中的“健全人格、公民素养、国际视野、终身学习”与大家共勉。
我所薛润旺律师、榆林学院马虎云副教授、榆林党校李世义教授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受邀参加学习的还有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
作者:邸飞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913 更新时间:2015-11-02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