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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国人刑事系列冤案始末(一)

——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案

1998422日,昆明警方从停放在圆西路人行道上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内,发现一男一女被枪杀在车内,身上钱物被洗劫一空。经查,男的叫王俊波,是石林彝族自治县(原路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王晓湘,是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两名公安干警被枪杀,案情重大。很快,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讯处、戒毒所、五华公安分局、原路南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定名为“4·22”专案组。

经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二王是被人用王俊波当时所持的·式手枪枪杀,案发后该枪下落不明。专案组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死者王晓湘的丈夫、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最先进入专案组的视线。专案组传讯了杜培武,但杜坚决否认。之后,专案组又扩大视线,围绕杀人抛尸现场走访了数百名群众,查证了上万条信息线索,在确定了一个又一个的嫌疑人后,经查证后又一个一个地排除了。与此同时,专案组又对现场进行勘察分析,研究案情,并对杜培武进行了一系列的鉴定、测试、检测,均不否认杜培武作案的可能。自此,杜培武被确定为“4·22”专案的重大嫌疑人。但杜培武对此一直拒不承认。
  199872日,专案组邀请昆明市检察院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对杜培武采取强制措施。当晚8时,专案组对杜培武宣布刑事拘留。两天后,杜培武开始交待问题,每次均向专案组陈述基本一致的作案经过,但对杀害二王所用的·式手枪及二王身上的物品去向交待不明,案情进展缓慢。719日,专案组又一次邀请了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带杜培武指认现场。
  726日,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杜培武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市检察院在依法审讯杜培武时,杜推翻了原来的供述,诉说以前的供述是侦查部门刑讯逼供的结果,并指着手上的疤痕称是被侦查部门用烟头烫伤的。针对这一情况,批捕处即找专案组了解是否有过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称杜手上的疤痕是戴手铐形成的,对杜没有刑讯逼供,并提供了审讯杜培武的录相带和杜亲笔书写的供述材料给检察院审查。
  731日,市检察院以杜培武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批准逮捕。1020日,市检察院决定将该案起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19981217日和1999115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199925日以杜培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杜培武不服,以没有杀人,公安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后,提出了对公诉机关在一审庭审中指控并经一审确认的鉴定证据和杜本人的亲笔供述等证据中的取证问题、鉴定时间问题、刑讯逼供问题、以及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方面的问题和疑点。认为该案的主要证据是真实的,但存在的疑点不能排除,于19991112日留有余地地将杜培武降格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将杜培武投入监狱改造。

令人震惊的杨天勇劫车杀人团伙案的告破,使一起罕见的错案——杜培武案终于水落石出。2000614日,昆明警方在开展侦破会战中,一举破获了杨天勇劫车杀人团伙案,59小时抓获这个团伙的7名犯罪嫌疑人。在他们所交待的一件件惊天大案中,也包括了在海埂杀害抢劫两名警察的案件。据案犯交待,19984月的一天晚上8时左右,杨天勇、杨明才、滕典东携带一支·式手枪及两副手铐,由滕典东驾驶一辆白色长安微型车到海埂路民族村旁,准备以抓卖淫嫖娼敲诈钱财。他们从一条岔路进去,看见一块大空场中央有一辆昌河微型车停在那里,3人即将车停在路边步行过去,走近车后,杨天勇敲敲车门后,车内的人打开了玻璃窗,杨天勇掏出·式手枪说:我们是缉毒队的,请你们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3人用手电照,见车内有一男一女。男的拿出证件给杨天勇看,杨叫滕典东把男的左手铐在车门上方扶手上,杨明才将女的手铐在一起,杨天勇问男的是否带有武器,男的答带着。杨叫其交出,男的从后腰上取出一支·式手枪交给杨天勇,杨接过后上了膛,并把自己带着的·式手枪拿给杨明才。女的提出要看杨天勇的证件,杨拿出证件给她看,女的看后问:你是派出所的?你叫杨天勇?杨天勇二话不说,蹲在驾驶座位上用刚抢劫的·式手枪先后朝二人的心脏部位各开了一枪,二人当即中弹身亡。接着杨天勇叫杨明才搜身,搜到手机两部,中文传呼机两台,以及工作证、驾驶证、市公安局出入证等物品。从证件上他们得知,男的叫王俊波,是原路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王晓湘,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搜完物品后,杨天勇怕二人不死,又叫杨明才用扳手对二人的面部、口进行猛击,确信二人已死后,杨天勇用昌河车拉着二人的尸体,杨明才坐副驾驶位,滕典东驾长安车尾随,沿滇池路经环城西路、一二·一大街到圆西路将昌河车开上人行道,之后用抹布将车内玻璃、物品擦拭后,坐长安车回8公里住处。
  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待,公安机关在杨天勇的住处搜出·式手枪一支,弹匣2个。经鉴定,该枪就是王俊波所配的被用枪杀二王的枪支。此外,还查获王俊波微型录音机一台。经查证王俊波原购物发票上记载的录音机与查获的录音机机身号完全一致。至此,杀害王俊波、王晓湘的凶手基本认定就是杨天勇、杨明才、滕典东3人。

2000711日,蒙冤受屈26个月的杜培武被无罪释放。

作者:马飞荣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857    更新时间:2013-08-09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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